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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7] 人类:并非“全裸”的类人猿

2011-12-18 17:48| 发布者: Somers| 查看: 11242| 评论: 31|原作者: contrary

摘要: 人类的体毛一度被认为是进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东西,其实它们有着实际的功能

体毛

人类:并非“全裸”的类人猿

人类的体毛一度被认为是进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东西,其实它们有着实际的功能

Dec 17th 2011 | from the print edition


晚安,睡个好觉,当心别被虫咬。

人们已经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来研究为何人类没有体毛这个问题:正如戴斯德蒙•莫里斯也在其1967年出版的著作的名字里提出了这个问题:为何智人会是《裸猿》。人类没有体毛这一特征被归结于各种原因,其中包括:智人曾在水下生存的假说、在求偶时利于向异性展示健康的肌肤。

然而,人们没怎么注意到的是,人类并非真的完全没有体毛。人类皮肤上每平方厘米的毛孔数与其他的类人猿相当。不同之处并不在于毛孔数目,而是从中长出来的体毛的粗细度。人类这些纤细的体毛其功能似乎与其同种的、体毛更粗的类人猿迥然相异(类人猿的体毛有以下功能:保暖、通过毛发的色彩发出信号或进行伪装)。那么,人类的体毛有何作用呢?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伊莎贝尔•迪恩和Siva•乔西在《生物学快报》上探讨了这一问题。他们的结论是,人类纤细的体毛是用以充当警报系统的。

之前,迪恩女士和乔西博士正在验证她们的观点:第一,人类纤细的体毛(在学术上称为毫毛和终毛)的作用是提醒人注意如臭虫等恶心的小爬虫(可能会咬人);第二,人类的体毛可能也能妨碍这些节肢动物活动,在它们咬人之前给人更多的反应时间。

进行这种实验的标准“实验室小白鼠”就是大学生,迪恩女士和乔西博士成功为其研究招募了29名热心的志愿者——19位男士及10位女士。每位志愿者的一只手臂上都有一块皮肤的毛发被剃掉,然后用笔做标记并在周围抹上凡士林(以将臭虫围在里面);另一只手臂上也取面积相同的皮肤作上标记、抹上凡士林,但此区域的毛发并没有被剃掉。

然后,该把臭虫取出来了。所使用的臭虫已有一个星期没有进食,因此它们都饥肠辘辘。当研究者将一只小虫放在志愿者的其中一块皮肤上时,研究者要求志愿者把脸转过去。然后,志愿者将用一个按钮计数器来记录他察觉到的小虫在皮肤上移动的次数。

有无体毛对实验结果影响非常大。当小虫在有毛发的皮肤上活动时,平均每四秒志愿者就有所察觉。而当小虫在剃掉毛发的皮肤上活动时,每隔10秒多志愿者才察觉到小虫。而且,当周围有毛发时,那些小虫似乎更难找到一个适合叮咬的部位。不过实际上志愿者都没有被小虫叮咬,因为一旦小虫伸出它们的口器准备叮咬,就会立刻被时刻警惕的正在观察实验的研究人员拿下来。与毛发被剃掉的皮肤相比,在有毛发的皮肤区域活动的小虫要多花五分之一的时间来尝试叮咬宿主。

 

在两种情况下,当小虫被放在有毛发的皮肤上时,男性(论毛孔密度及毫毛长度,男性比女性体毛更多)比女性更容易察觉到小虫。不过,在小虫被放在剃掉毛发的皮肤上时,男女性的反应并没有很大差异。研究的结论是,不论人类的体毛为何会变得纤细,它们还没有完全消失的一个原因是:人类的体毛能够提醒和保护人,不让对其不利的小虫注意到体毛下的皮肤。

from the print edition |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感谢译者 contrary 点击此处阅读双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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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contrary 2011-12-18 12:05
沙发
引用 Dezazer 2011-12-18 12:57
板凳
这篇文章有意思 哈哈
引用 xb3031 2011-12-18 13:31
译文很流畅,学习~~

实在找不出问题,就吹毛求疵下~~

1、The standard “lab rat” for this sort of experiment is the university student,
进行这种实验标准“实验室小白鼠”就是大学生,
--------------------------------------
进行这种实验标准“实验室小白鼠”就是大学生
或者:大学生是进行这种试验的标准“实验室小白鼠”


2、两块皮肤的实验结果差异相当巨大
两块皮肤的实验结果差异巨大
引用 migmig 2011-12-18 14:17
为何人类没有体毛?确切地说没有很粗的体毛?因为那样人就不用穿衣服了。那为什么人要……

《为什么人要穿衣?》

《在英国的心解学者之中,我最喜欢Ernest Jones 和J.S. Fl(gel两家,因为他俩都能很巧妙地应用弗洛伊德的学理到一切事物上,而且都能写很流利可诵的文章。当然,在弗伊德学理学理的修正上,他们的贡献比,例如,W.HR.Rivers,差得多;但是,“述者之明”四个字,他俩是至少当之而无愧的。

  心解Psycho-Analysis--(对于这个字,高年宿学的批评家G.Saintsbury 在他的富于机趣的《杂碎书》第一辑中曾发过脾气),本是一种“破执”的方法,是辩证法在意识上的应用(参观M.J.Adler的《辩证法》)。而一般心解学者,往往放一拈一,又生新执;T.Burrow在《意识的社会基础》一书引论中曾透彻言之。弗洛伊德他自己已经有“像煞有介事”了,Adler更缺乏幽默;Juag比较好些,但是他的近著《心理模型》,乱七八糟,绝无新见,不知何故能使绝顶聪明的Aldous Huxley“吾师乎!吾师乎”地嚷起来(见所著Proper Studies,出版一九二八,似乎不如他的小说来得风行,至少是在中国,所以附带地介绍一下,中间有专论孔子一节,不以孔子与老子、基督、释迦并论,好像比把孔、佛、苏格拉底、Erasmus四人相提并称的美国教授的识见高出一筹)。

  凡读过佛流格尔博士《家庭的心解研究》和他在《不列颠心理学杂志》、《国际心解杂志》上所发表的文字的人,都能知道作者于弗洛伊德学理之使用,具有十分敏活的手腕,绝不露出牵强附会的痕迹。果然,这本《衣服的心理》是同样地爽心悦目;横看成岭,侧看成峰,新奇而不穿凿——撑伞是womb phantasy,着尖头鞋是phallic symbolism,诸如此类,作者“一拍即合”的本领,实可惊叹!作者的出发点以为衣服之起,并不由于保护身体,或遮羞,而由于人类好装饰好卖弄的天性(exhibitionism);作者的结论以为衣服违反“实在原理”,故当在而且必在淘汰之列,“自然的朋友”或“裸体文化”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仅就这两点而论,已足使熟读《创世纪》树叶遮身的故事的人,骇一大跳了。作者又进一步的讨论,以为人类一方面要卖弄,一方面要掩饰,衣服是一种委屈求全的折衷办法(compromise)。此外,对于装饰,剪裁,时髦以及其他为人家所不注意的问题,均有娓娓动听的议论。而尤其使我喜悦的,就是卡莱尔奇书《衣服哲学》中许多见解,在本书中有意或无意的都给证明了。

  当然,可以批评的地方是。譬如讲衣服当废不当废的问题,未免牵涉到价值判断;而心解术与价值判断是不相容的,至少从我看来。又如讲时髦(fashion)亦不无遗憾之处。时髦之所以为时髦,就在于他的不甚时髦(fashionable) 或流行;一件东西真变成时髦或流行了,那就不足为奇,换句话说,那就不时髦了。作者没有把这个现象界的“诡论”(paradox)讲的十分清楚。又如作者把“美容”分为两类:一曰“烘”(intensification),例如抹粉施朱;二曰“托”(contrast),例如“美痣”。这诚然是不错,但“烘云手月”大多数是一件事的两种看法;在云为“烘”,在月则为“托”,本是交相为用的。不过,这许多枝节的批评,无伤于本书之大体。

  本书作者现在伦敦大学哲学心理系教书。英国新出《近代学问大全》中“心解”一篇即出此君手笔,可见于学术界上已有相当的声誉。本书为Jones主编《国际心解文库》之第十八种,一九三○年出版,当然非申府先生所介绍的“崭崭新”的书籍可比;但是,在外国杂志上,我还没有见到可观的批评,并且,衣服是中国“钦定”民生问题之一,故此乐为介绍。

  最后,本书虽为弗洛伊德弟子所作,却绝无“脏”的地方;断不会“教坏”读者。加以印刷精良,插图美富,颇足增加阅览时的兴会。
原载《大公报》一九三二年十月一日
引用 xb3031 2011-12-18 14:25
In both cases men (who are hairier than women, as measured by the density of follicles and the length of the vellus hair) were better off than women when the bugs were released on unshaven patches of skin,
在两种情况下,当小虫被放在有毛发的皮肤上时,男性(论毛孔密度及毫毛长度,男性比女性体毛更多)比女性更难察觉到小虫。
----------------------------------------------------------
这里我的理解和你是相反的~~

这里的“man were better off than ”应该是“男性比女性更容易察觉到”,根据上下文来说,男性因为毛发多,给臭虫带来更多阻碍,更容易被察觉到。
引用 悠悠万事97 2011-12-18 14:40
回复 contrary 的帖子

老挑骨头的偶来了!

That is a question addressed by这个问题是……提出来的。
这个问题是……加以探讨的。

giving the owner more time to react before he is bitten. 给人留足够的时间作出反应。
给人更多的反应时间。

more than ten seconds elapsed每隔10秒志愿者才察觉到
10多秒钟志愿者才察觉到

In both cases men (who are hairier than women, as measured by the density of follicles and the length of the vellus hair) were better off than women在两种情况下,当小虫被放在有毛发的皮肤上时,男性(论毛孔密度及毫毛长度,男性比女性体毛更多)比女性更难察觉到小虫。
1)        In both cases在两种情况下,
有点问题。让人有一种感觉:“很多情况下都不是这样的,只有两种情况下如此”。而实际上是只有两种情况,都是如此。
2)better off是更好,收益更多的意思。就是说男人由于体毛更多而比女人更得益。
       
it warns and protects those who sport it from the attentions of hostile insects. 人类的体毛能够提醒和保护人,而人向对其不利的小虫展示体毛,则能不让小虫注意到体毛下的皮肤。
Sport的一个义项是:wear or display in an ostentatious or proud manner,因此可以不必是“展示”,而是’披挂“或者“存在”,而且从原文看也没有“向小虫展示”的意思。
建议:人类有体毛是为了提醒与保护自己,不让意图对其不利的小虫注意到体毛下的皮肤。

译文很流畅。以上供参考。

阿汤
引用 xb3031 2011-12-18 15:00
The upshot is that, whatever the reason why human body hair has shrunk, one reason it has not disappeared completely is because it warns and protects those who sport it from the attentions of hostile insects.

研究的结论是,不论人类的体毛为何会变得纤细,它们还没有完全消失的一个原因是:人类的体毛能够提醒和保护人,而人向对其不利的小虫展示体毛,则能不让小虫注意到体毛下的皮肤。
---------------------------------------------------
这里的最后一句不是很明白~~
特别是sport这个词该怎么解释?我猜想是小害虫因为体毛干扰,一直寻找叮咬的机会,这样一个过程就给了人们反应时间,提醒了人们也保护了人们~~

研究的结论是,不论是什么原因使人类体毛变得纤细,它们还没有完全消失的一个原因就是:体毛能够给那些在小害虫集中注意力寻求叮咬机会而有所察觉的人们起到提醒和保护作用



引用 Dezazer 2011-12-18 15:54
为什么国外研究人员研究的课题都是这么有爱呢
什么时候我们中国能有这样的科研环境啊?
哎~~

下面几个地方跟lz讨论下

(1)
why, as Desmond Morris put it in the title of a book published in 1967, Homo sapiens is
“The Naked Ape”.
lz原译:正如戴斯德蒙-莫里斯于1967年出版的著作的名字所述:为何智人会是《裸猿》。

“所述”这个词的主语我觉得应该是“比较长的篇幅”,如果是“书中内容所述”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书名所述”我觉得有点不妥~~

试译:戴斯德蒙-莫里斯于1967年出版的著作的名字也描述了这个问题:为何智人会是《裸猿》。

(2)
This lack of hair has been attributed to everything from a putative aquatic period in the
species’s past to the advantages of displaying a healthy skin to members of the opposite
sex.
lz原译:人类没有体毛这一特征被归结于各种原因,其中包括:智人曾在水下生存的假说、在求偶时利于向异性展示健康的肌肤。

试译:书中提到人类没有体毛的原因五花八门,如一种公认的说法:人类的祖先曾在海洋里生活过一段时间,或者是为了相异性展示健康的肌肤。

(3)
These fine human hairs do not seem to be performing any of the functions of their counterparts in more hirsute species (insulation and, through colouration, either signalling
or camouflage).
lz原译:人类这些纤细的体毛其功能似乎与其同种的、体毛更粗的类人猿迥然相异(类人猿的体毛有以下功能:隔离、通过毛发的色彩发出信号或进行伪装)。

我觉得这里的insulation的意思应该是“隔热、保暖”

(4)
That is a question addressed by Isabelle Dean and Michael Siva-Jothy of Sheffield University, in Britain, in a paper in Biology Letters.
lz原译:这个问题是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伊莎贝尔-迪恩和Siva-乔西在《生物学快报》上提出来的。

lz将address译为“提出”,我倒觉得address在这里的意思是“解决(问题)、回答(问题)”,根据上下文,我觉得译为“回答”更合适~

试译: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伊莎贝尔-迪恩和希瓦-乔西在《生物学快报》上发表的论文回答了这个问题。

(5)
to serve as an alarm system
lz原译:用以充当警报系统的。

试译:是一个预警系统。

(6)
Ms Dean and Dr Siva-Jothy were testing the idea that fine body hairs (known, technically, as vellus and terminal hairs) are there to alert their owner to creepy crawlies such as bed
bugs, which might be intent on biting them, and that the hair may also get in the way of such arthropods’ activities, giving the owner more time to react before he is bitten.
lz原译:之前,迪恩女士和乔西博士正在验证她们的观点:第一,人类纤细的体毛(在学术上称为毫毛和终毛)的作用是提醒人注意如臭虫等恶心的小爬虫(可能会咬人);第二,人类的体毛可能也能妨碍这些节肢动物活动,在它们咬人之前给人留足够的时间作出反应。

“体毛...提醒”我觉得不太合适... ...

试译:迪恩女士和乔西博士认为人类纤细的体毛(学术上称为毫毛和终毛)能够在爬行类动物(如臭虫)叮咬他们之前向人体发出预警,并且能够妨碍这些节肢动物活动,使人类有更长的反应时间。他们设计了实验对这一观点进行了验证。

(7)
It was then time to get the bed bugs out.
lz原译:然后,是时候把臭虫放出来了。

试译:然后将臭虫取出。

(8)
The bugs in question had been fed a week previously, and then starved,
lz原译:所使用的臭虫在一个星期前被喂过食,之后便一直饿着

我觉得换个角度来描述可能更合适

试译:这些臭虫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进食了

(9)
要求志愿者把脸转过去

太赞了~~~!!!!!!!!情不自禁~~

(10)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
lz原译:两块皮肤的实验结果差异相当巨大。

试译:结果表明:有无体毛对实验结果影响非常大。

(11)
When the bug was on a hairy patch it was detected, on average, every four seconds.
lz原译:当小虫在有毛发的皮肤上活动时,平均每四秒志愿者就有所察觉。

手臂上应该只有“毛”而没有“发”,我觉得这里仍然沿用前面的“体毛”比较合适 ^_^

试译:在体毛未被剃掉的皮肤上,志愿者能够察觉到臭虫在移动的平均时间间隔为四秒钟。

(12)
而当小虫在剃掉毛发的皮肤上活动时,每隔10秒志愿者才察觉到小虫一次。

而当小虫在体毛被剃掉的皮肤上活动时,每隔10秒志愿者才能够察觉到一次。

(13)
Though no volunteer was actually bitten, because the vigilance of the watching researcher
meant the insects were removed when they extended their probosces prior to biting
lz原译:不过实际上志愿者都没有被小虫叮咬,因为一旦小虫张开它们的喙准备叮咬,就会立刻被时刻警惕的研究监控者拿下来。

watching researcher我觉得译为“正在观察实验的研究人员”更合适呢~^_^

试译:实际上并没有志愿者被虫子咬到,因为那些观察实验的警觉的研究人员在虫子张嘴刚要咬的时候就把他们拿了下来。

(14)
bugs on hairy skin took about a fifth longer than those on shaved skin to attempt to bite
their hosts.
lz原译:与毛发被剃掉的皮肤相比,在有毛发的皮肤区域活动的小虫要多花五分之一的时间来尝试叮咬宿主。

“来尝试...”感觉有点翻译腔~~

试译:与活动于体毛被剃掉的皮肤上的虫子相比,在体毛未被剃掉的皮肤上活动的虫子在叮咬之前花的时间平均要长五分之一。

“剃掉”“没剃掉”让句子好繁杂啊,求更好的处理方法~~
(15)
one reason it has not disappeared completely is because it warns and protects those who sport it from the attentions of hostile insects.
lz原译:它们还没有完全消失的一个原因是:人类的体毛能够提醒和保护人,不让对其不利的小虫注意到体毛下的皮肤。

those who sport it我没怎么看懂 额 求解释

试译:人类体毛没有完全消失的原因之一是:它能够向人体发出预警,并分散那些活动于体毛中害虫的注意力以起到保护作用。
引用 contrary 2011-12-18 16:09
回复 Dezazer 的帖子
为什么国外研究人员研究的课题都是这么有爱呢
什么时候我们中国能有这样的科研环境啊?
哎~~

同感啊同感~~

“剃掉”“没剃掉”让句子好繁杂啊,求更好的处理方法~~

有毛/无毛?貌似颇为粗俗...

最后的those who sport it我也仍有疑问~~仍须进一步思考~~
引用 悠悠万事97 2011-12-18 16:16
回复 contrary 的帖子

其实这一类研究何其简单乃尔!真的花不了多少钱,但很能让人心情舒畅是不是?
引用 悠悠万事97 2011-12-18 16:24
回复 contrary 的帖子

The not-so-naked ape 人类:并非“全裸”的类人猿

再挑一次骨头:这标题,嗯,人类是类人猿,或者说,人类与自己类似?好像逻辑上有点不通。是否可以:人类:并非“全裸”的猿类
引用 nayilus 2011-12-19 08:44
挑不出毛病

第一句MUCH ink and many electrons have been spilled 就是大费笔墨探讨,写字就是ink,电脑打字就是electron,不过译文这么翻意思上也没有问题

最后一句
protects those who sport it from the attentions of hostile insects.

protects human from the attentions
所以字面上更接近于
人类的体毛能够提醒和保护人,不让害虫注意到他们。
而不是
注意到皮肤
不过意思上一样,其实没差
引用 join_soon 2011-12-19 10:40
本帖最后由 join_soon 于 2011-12-19 10:43 编辑

回复 nayilus 的帖子

sport:I feel it is "use, leverage, utilize"; then, I looked it up in Wordnet, it is:
      wear or display in an ostentatious or proud manner, e.g. she was sporting a new hat

引用 join_soon 2011-12-19 11:39
回复 migmig 的帖子

为什么人要穿衣?
---因为人没有体毛;那么,人为什么没有体毛?是因为性选择:人没有体毛,就像孔雀有美丽的羽毛。
引用 无间游魂 2011-12-19 11:53
翻译的真的是很完美,无可挑剔啊
引用 Wesyman 2011-12-19 19:24
翻译得很好,这篇文章读得特别有趣味
不过hair follicles 应该是指“毛囊”,和“毛孔”不太一样的~
引用 dianjita1987 2011-12-19 22:23
翻的真好who sport it 什么意思呢,还是没看懂
引用 莫蝎saga 2011-12-19 23:12
回复 xb3031 的帖子

sport 在这里是“大摇大摆的穿着某件衣服炫耀”的意思
who sport it ="穿着一身毛的人“
取oxford解释
sport v
1 [Tn] have or wear (sth) proudly for othersto see 夸示(某物); 炫耀地穿戴(某物): sport a moustache,a diamond ring, a flower in one's buttonhole 神气地蓄着小胡子﹑ 戴着钻石戒指﹑ 在钮扣眼中插着花.
引用 莫蝎saga 2011-12-19 23:13
回复 dianjita198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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